关于及时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工作提醒
广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:
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管理工作,防范社保基金流失风险,筑牢基金安全防线,确保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
全市所有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,具体包括:按月领取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;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供养直系亲属;按月领取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;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。
二、认证周期
(一)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、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(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县区出台严于该时限细则的从其规定)。
(二)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供养直系亲属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,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。
(三)每个认证周期内,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,也可多次认证。每认证一次,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,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。新办待遇申领人员,办结时须同步采集生物识别信息,采集信息时即为第一次认证周期开始时间。
三、认证方式及渠道
(一)线上自助认证方式(推荐)
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“河南社保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河南社保”APP(苹果系统暂不支持)、“豫事办”APP、支付宝“豫事办”小程序、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、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、“中国领事”APP等渠道,查询本人认证情况,完成待遇资格认证。
几种常用渠道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1、“河南社保”微信公众号认证
步骤:微信关注"河南社保"公众号→注册、登录→待遇认证→本人认证或他人认证→输入本人姓名或他人姓名、身份证号→人脸识别认证→显示认证信息:认证成功。
2、“河南社保”APP【苹果系统暂时不支持】
步骤:扫二维码下载"河南社保"App→注册、登录→待遇认证→本人认证或他人认证→输入本人姓名或他人姓名、身份证号→人脸识别认证→提示信息:认证成功。
3、支付宝“豫事办”小程序
步骤:支付宝→搜索“豫事办”→点击登录→社保资格认证→本人认证或他人认证→输入本人或他人姓名、身份证号→人脸识别认证→返回认证结果:认证成功。
(二)线下辅助认证方式
1.大厅自助办理:
本人携带身份证,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社保便民服务网点,使用自助一体机认证或现场办理。
2.境外人员认证:
在境外居住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,可按照《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外领函〔2015〕660号)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。
3.单位或社区协助认证:
单位离退休人员不能通过无感认证、线上方式认证的,由本人或亲属说明无法通过认证的原因,由单位核实后提出申请,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。申请内容包括:目前人员状态、不能线上自助认证的原因、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内容,并加盖单位印章;离退休人员或供养直系亲属近期照片;离退休人员或供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、复印件上注明离退休人员或供养直系亲属联系方式、现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;
其他领取待遇人员不能通过无感认证、线上方式认证的,由本人或亲属持居住地(社区、村委会)等出具的居住证明、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等能证明其生存状态的材料,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。
四、逾期未认证处置及待遇恢复
1.逾期未在规定周期完成资格认证的,系统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社保相关待遇,杜绝冒领、骗领基金风险。
2.待遇暂停后,人员补办资格认证、核验生存状态真实有效的,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无误后,次月恢复待遇发放,并按规定补发停发期间合规待遇。
五、联系电话
社会保险服务热线:0396--12333。
驻马店市社会保险中心
2026年9月9日